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普洱市加強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的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普洱市加強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的
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國家鄉村振興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實《云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和《云南省建設現代化邊境小康村規劃(2021-2025年)》要求,加大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力度,以《云南省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試行)》為指導,結合普洱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扎實推進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宜居宜業美麗鄉村。
(二)工作目標
提高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到2025年,二類縣(思茅區)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三類縣(除思茅區以外九個縣)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80%以上。分年度、分類別工作目標:
——2022年度。二類縣(思茅區)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70%、55%以上;三類縣(除思茅區以外九個縣)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65%、50%以上。其中,現代化邊境小康村、傳統村落等重點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60%以上,垃圾處理率達40%以上。
——2023年度。二類縣(思茅區)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75%、70%以上;三類縣(除思茅區以外九個縣)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70%、60%以上。其中,現代化邊境小康村、傳統村落等重點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垃圾處理率達70%以上。
——2024年度。二類縣(思茅區)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均達到85%以上;三類縣(除思茅區以外九個縣)鄉鎮鎮區、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75%、70%以上。其中,現代化邊境小康村、傳統村落等重點村莊,進一步鞏固提升垃圾治理水平。
——2025年度。完成“十四五”總體目標。
(三)工作原則
——政府推動,群眾參與。落實縣(區)政府的主體責任和鄉(鎮)政府的直接責任,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明確群眾責任和義務,調動群眾參與生活垃圾治理、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設美好家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分類處置,源頭減量。以“邊境小康村”及“普洱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范點”建設為契機,推行農村垃圾分類,建立“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或“戶分類、村收集、鎮處理”的垃圾治理機制,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強化源頭減量,提高垃圾資源化利用率。
——區域統籌,共建共享。根據鄉鎮、村莊的規模和地理位置、交通等情況,按照“能集中則集中、宜分散則分散”的原則,統籌謀劃、合理布局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設施建設。
——建管并重,長效運行。在垃圾清掃、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形成規范化管理制度。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引領、村民自治組織為紐帶,建立群眾全過程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機制。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垃圾分類處置體系,實現垃圾源頭減量。指導培訓農村群眾按“可回收、可堆肥、有毒有害、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可回收垃圾:可循環再利用的紙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紡織品、家用電器和金屬等物品。可堆肥垃圾:廚余垃圾、人畜糞便和廢棄的蔬果秸稈等有機物質,由農戶自行堆肥還田或沼氣處理,人口較多較集中的,以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實現資源再利用。有毒有害垃圾:對人體健康和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電池、燈管、廢水銀溫度計、殺蟲劑、油漆、乳膠、廢棄農藥、化肥殘余及包裝物等廢棄物品,由村組單獨收集、妥善儲存,定期外運至廢物處理中心或按有關規定處理。建筑垃圾:各自然村設立建筑垃圾堆放點,指導有建設行為的農戶到指定地點堆放,可用于村內鋪路填坑或不定期就近掩埋。其他生活垃圾:除上述幾類垃圾之外,進入垃圾處理廠站進行末端處理的生活垃圾。鼓勵和支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延伸到農村,不斷擴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服務覆蓋面,探索“供銷合作社回收、專業機構處置、公共財政扶持”模式?;蚪Y合實際,每個行政村培育、補貼1戶農戶或企業,負責收集轉運轄區內可回收垃圾至分揀中心。建立以村級回收網點為基礎、縣域或鄉鎮分揀中心為支撐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科學配置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建立垃圾分類處理制度,實現垃圾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減少垃圾運輸頻次、降低末端垃圾處理成本。
(二)合理確定治理模式,統籌城鄉垃圾治理。采取城鄉一體化為主,鎮村一體化、就地就近處理為輔的垃圾治理模式。鼓勵縣域內(或跨縣一定區域內)生活垃圾城鄉一體化治理,原則上對城郊結合部、公路沿線、距離縣城或集鎮已建成的有效垃圾處理設施50公里或運輸時間1.5小時以內的,收集運送至已建成的設施進行處理。距離較遠或交通條件較差、運輸成本較大的,應結合實際,合理布局建設垃圾處理設施,實現一定區域內的村莊垃圾集中處理。對確實難以采取城鄉一體化、鎮村一體化處理方式的、30戶以下且人口居住分散的少數偏遠山區村莊,以分類減量為前提,因地制宜就近就地處理。
(三)選擇適用的處理技術,提升無害化處理水平。按照《云南省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試行)》,結合當地實際,選擇熱解處理、生物處理、區域性焚燒處理、小型衛生填埋或水泥窯協同處置。其中,熱解處理適用于日處理量3-50噸的生活垃圾;生物處理可采用沼氣池、集中堆肥或成套設備處理易腐垃圾;區域性焚燒處理適用于日處理量不小于50噸,人口密度高、垃圾量大、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小型衛生填埋適用于生活垃圾有機成分低、熱值低、有可利用的填埋庫區且具有較好污染控制條件的地區;水泥窯協同處置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并按照相關標準嚴格控制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四)加快收運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垃圾治理體系。根據區域內人口和垃圾產生量(目前農村地區平均每人每天0.6-0.8公斤),確定垃圾處理設施規模和收運設施規模。每個自然村要分類配置防雨、防風、防滲、衛生的垃圾箱、桶、池,有條件的配置垃圾收運車。鄉鎮鎮區要配置垃圾分類收運車輛,并結合實際需求建設垃圾轉運站,有條件的建設壓縮式轉運站。合理確定收運頻次,節假日、農忙時節適當提高收運頻次,確保垃圾及時清運。逐步停用簡易堆放場所,設置告示牌并進行覆土綠化,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垃圾簡易堆放場所或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停用和整治,并建立動態排查清零機制。
(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建立村莊保潔制度,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方式,每個自然村根據作業半徑、勞動強度等配置至少1名保潔員,并明確保潔員在垃圾收集、村莊保潔、資源回收、宣傳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村民要簽訂“房前屋后庭院三包”責任制。確實沒有條件配置保潔員的自然村,明確所有農戶共同清掃保潔。建立垃圾清運處置收費制度,探索村莊保潔及垃圾收運處理費用采取“農戶付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相結合”的方式??h級制定農村垃圾收費標準區間,鄉鎮指導村莊建立并執行垃圾清運處置收費制度。建立獎懲并行制度,村莊建立衛生家庭評比“紅黑榜”、愛心超市積分兌換等群眾喜聞樂見的獎勵制度和不良行為的懲戒制度,引導群眾垃圾分類、清潔家園、愛護環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及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及處理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統籌推進轄區內城鄉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參照市級成立工作機構。要對照目標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治理模式、技術線路、建設任務、計劃和時限等內容,于2022年9月30日前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進農村垃圾治理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項目建設和后期設施設備運行維護,以及轄區內村莊清掃保潔、清運處置收費和獎懲等制度的制定落實。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督促指導村莊清掃保潔制度、村規民約等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治理農業面源污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制定農村垃圾收費標準,研究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納入相關規劃和政策支持;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預算補貼農村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相關收運費用;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技術指導和排污監控,加大環保執法力度;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分揀中心等設施建設,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動供銷合作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環衛清運網絡銜接;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用地保障;愛衛辦負責鄉鎮垃圾治理情況納入衛生鄉鎮考核;婦聯負責發動農村婦女積極參與清潔家園、清潔田園行動。
(二)加大資金投入。市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鄉鎮鎮區和村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h、區級人民政府要統籌整合涉農資金、銜接資金等,加快農村垃圾收運處理設施建設,要制定鼓勵供銷合作社、農戶或企業回收轉運可利用垃圾的補貼政策,并將垃圾治理相關費用納入財政預算。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鼓勵采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進行農村垃圾建設運營管理。鼓勵社會幫扶、捐資捐物參與農村垃圾治理。
(三)動員群眾參與。大力開展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垃圾治理要求、衛生文明習慣、村民參與義務等,激發村民清潔家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依靠駐村隊員、掛包干部等加強對農村群眾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指導。積極動員村民主動清潔房前屋后、維護公共環境,開展文明農戶、衛生家庭等評選活動。發揮農村婦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帶動全家參與清潔行動。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組織老黨員、老干部等開展義務監督,建立網絡、電話等監督渠道,對反映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整改。
(四)督導檢查考核。鄉鎮鎮區和村莊生活垃圾治理已納入云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考核和普洱市全面推行河長制考核,市級相關部門將加大督查檢查,并適時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嚴重落后的縣(區)將對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結合愛國衛生運動,開展明察暗訪,對突出問題進行曝光。
解讀鏈接:http://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01-/2022-0922003.htm
本文來源普洱市人民政府網: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普洱市加強鄉鎮鎮區及村莊生活垃圾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